尊敬的王鹏等10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兰陵南部石膏矿塌陷区治理和综合利用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对上协调,扎实推进闲置工矿地复垦:
兰陵县兰陵镇孙屋、陆庄、大庄子、田屯、侯宅、刘河崖、丁滩、顺墩、前刘家、蔡家、南杨庄、河南头、草湖、董塘等14个村庄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4个村庄全部拆迁,村民安置于瑞福苑社区和书香苑社区。刘河崖村于2023年12月再次立项,目前正在进行拆旧复垦工作。前黄墩、后黄墩于2011年取得增减挂钩立项批复,但因当时两村距地下采空区较远,村民搬迁意愿不强,导致项目搁置,2023年7月重新开始组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暨增减挂钩项目;大李庄、潘王庄于2023年7月开始组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暨增减挂钩项目。2024年5月,前黄墩村、后黄墩村、大李庄村、潘王庄村四个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取得批复,目前正在组织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工作,安置区位于瑞福苑四期,实施增减挂钩项目重新安置采空区附近村庄村民,解决村民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2015年8月3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文件,有效期限5年,已于2020年8月3日到期,现无支撑政策及文件。
2023年5月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征求意见后未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持证矿山、有证矿山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由主管科室进行恢复治理,废弃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建设用地按照增减挂钩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二、关于积极推进塌陷区治理:
南部矿区因为多年的石膏矿资源开发形成了大面积的石膏矿采空区。由于石膏矿企业在2015年12月一直停产至今,大面积的采空区出现塌陷造成耕地的破坏。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采空区的隐患,我县投入1900余万元于 2016年设置兰陵县华鲁石膏矿历史遗留采空区地下、地上治理工作。主要目标是通过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兰陵镇现有责任主体矿山企业有九家:兰陵县远发石膏有限公司、山东兰陵石膏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苍山县大汉石膏有限公司、苍山县得力石膏有限公司、苍山县瑞泰石膏有限公司、山东富强石膏有限公司、苍山县宏盛石膏有限公司、苍山县铭源矿业有限公司、苍山县华顺石膏矿。根据“谁破坏、谁治理”的规定,责任主体矿山企业需要履行因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质环境等相关问题的治理责任。但是由于矿山企业2015年12月一直停产至今,矿山企业未能积极履行相关责任。为保证采空区上方及因采空区形成的塌陷区能够有效地治理,我局下一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督促矿山企业履行义务,因采矿形成塌陷区矿山企业可以利用前期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进行治理。
2、待塌陷区稳定、矿山正式关闭后,积极统筹矿山缴纳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争取的上级资金及相关政策对石膏矿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3、由各石膏矿山企业编制《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上报市级资源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各石膏矿山企业依据评审通过的《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治理,竣工后由市级资源规划部门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报请县政府退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
三、关于探讨“鱼光互补”工程的可行性:
一是坚持优先复耕原则。针对兰陵镇石膏矿塌陷地的治理,应始终坚持优先复耕的原则。对于具备复耕条件的塌陷地块,优先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其耕地功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措施,确保复耕后的土地能够稳定产出,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对于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塌陷地块,调整地类用途,推动实施产业治理项目。二是探索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对于连片连线或单体面积较大的坑塘,可引进渔光互补项目,实现光伏发电、碳汇交易、渔业养殖等多重收益。对于分散零星的坑塘,可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通过固底护坡、池塘整形和改造生产道路、建设垂钓园区等措施改善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效益。同时,对塌陷区内的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如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实施鱼种育苗和鱼菜共生等项目,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兰陵镇政府深入研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争取资金支持。通过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政策性资金,为塌陷地治理提供资金保障。目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的兰陵县石膏矿区塌陷地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申请资金60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塌陷地坑塘1000余亩。二是强化领导协调机制。建议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塌陷地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兰陵镇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塌陷地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尽快确定地类性质和可发展产业,争取在土地使用、光伏项目指标等方面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2024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39--528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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