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6/2024-0008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2024-08-1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县流动小吃点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县流动小吃点的建议的答复

刘建富、刘雁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县流动小吃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流动小吃点流动性强,转移快的现象。我单位已对所有执法人员合理安排,进行错时执法,不定时、无缝隙的进行管理。并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宣传和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宣传,突出群众参与互动,群众可以通过12345及首发举报城市管理问题、评价城市管理工作,一方面通过社会监督倒逼工作提升,另一方面增强群众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和信任,增进干群关系、改善执法形象,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二、疏堵结合,规范经营管理。根据城区市民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科学设置早市、夜市,疏导流动商贩到规范的集贸市场和疏导点经营。临时市场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审批或备案的形式设置,明确管理主体,规定设置条件,划定安置摊位数量、允许经营时间和经营范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引导游商摊点进入市场经营,优先安置下岗职工、贫困人口、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进驻市场和疏导点必须签订承诺书,服从管理、守法经营,落实环境卫生措施,经营食品的需符合监管要求。每周不定期进行检查,违反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坚决取缔,有效规范摊贩的有序经营。

三、加大流动小吃点查处和打击力度。在设置临时市场和疏导点的同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针对游商摊点聚集的学校、市场、居民小区周边集中清理整治,引导游商摊点到市场和疏导点经营。全面实行全程信息化执法办案,建立市容管理数据库,记录游商摊点的违法情况,对多次违法、行为恶劣的严厉打击,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游商摊点等的精准管理。用更加严厉的手段和方式加大对占道摊点的整治,在劝离过程中对不服从教育的流动摊贩一律予以取缔,依法暂扣其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杜绝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

四、以人为本,注重引导教育。执法人员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讲究方式方法,以引导、分析、讲解等方式让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了解事情的严重性,树立文明城市共管、共创、共建意识,教育引导其进入便民服务点规范经营。

五、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促进问题解决。通过物业、公安、市场监管等联合执法互辅互促,齐抓共管系统规范和整治城市占道经营问题。

六、合理设置多处疏导点。
       白天经营场所:

1. 龙沂庄商城(兰陵县汽车站西邻)

2. 佳园路疏导点(佳园路东段南侧城市花园小区东侧)

3. 北大市场(文化路北段)

4. 珠山二路南段路沿石以上(珠山二路南段)

5. 代村市场(泉山路南段兰陵县第二中学南侧)

夜间经营场所:

1. 沂蒙老街(代村)

2. 龙沂庄商城(兰陵县汽车站西邻)

3. 北大市场(文化路北段)

4. 佳园路疏导点(佳园路东段南侧城市花园小区东侧)

5. 珠山二路南段路沿石以上(珠山二路南段)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206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