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279件,其中代表建议71件、委员提案208件,内容涉及教育、民生、医疗、道路交通等多个领域,这些建议、提案切实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全县面上工作的关心关切和殷切盼望。
从类别上共分9类。其中,道路交通类20件,占7.1%;农业农村类43件,占15.4%;环境治理类8件,占2.9%;产业发展类20件,占7.1%;城市建设类23件,占8.2%;文化旅游类12件,占4.3%;营商环境类8件,占2.9%;教育体育类36件,占13.0%;其他类109件,占39%。
共有41个单位承办。其中,教育和体育局承办38件,占13.6%;农业农村局承办31件,占11.1%;卫生健康局承办26件,占9.3%;文化和旅游局承办25件,占9.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23件,占8.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18件,占6.5%;交通运输局承办16件,占5.7%;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14件,占5.0%;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11件,占3.9%;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各承办8件,占2.9%;商务局、司法局各承办5件,占1.8%;财政局、交警大队各承办4件,占1.4%;生态环境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水利局、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承办3件,占1.1%;县委统战部、政府办公室、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供电公司、兰陵镇各承办2件,占0.7%;县委宣传部、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保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老城建设指挥部、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经济开发区、苍山街道、下村乡、尚岩镇、庄坞镇各承办1件,占0.4%。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已办复完毕,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47件,占16.8%;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5件,占77.1%;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目前难以解决、承办单位须作解释说明的17件,占6.1%。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领衔办理。一是政府领导亲自部署指导。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办理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督促指导办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实效,完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反馈机制,真正推动更多民生问题得到解决。强化领导领衔办理机制,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分别领办重点建议提案,并通过召开办理交办会和专题协调会、现场调研督办等方式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二是承办单位扎实推进。教育和体育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安排办理工作;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召开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办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成立了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定期调度建议办理工作。承办单位负责人全程参与、全程跟进、全程监督,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一是分办更精细。认真开展办前分析,有针对性地部署办理任务。分办时,认真阅读每一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对建议提案中所提事项逐条分解、明确责任,确保交办准确、主体明确。对所有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全部明确了承办方式,要求件件有答复。尤其对一些前瞻性、综合性或涉及职能交叉的建议提案,通过采取定性定量分析、按照职能比重确定承办责任的方法来确定主、会办单位,形成了主办单位牵头负责、会办单位密切配合,统筹做好办理工作的良好格局。二是交办更规范。2月1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提出总体部署,明确具体要求。交办后,根据回执意见,对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每件建议提案都有责任单位负责。对个别难以准确界定主办单位的建议,由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协调进行责任划分。三是督办更有力。切实加强检查督办,对承办量大、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的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提案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督促相关承办单位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创新督办方式,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办小组,5月9日至15日利用一周时间到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督办,现场了解承办单位办理过程,指导办理方法,加速办理进度,提高了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和办理效率。近期县政协将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三)突出重点,精心办理。一是突出重点建议、提案抓办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关于促进企业品牌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过程中,通过现场指导、座谈交流、组织参加质量提升培训等方式,拟定品牌培育企业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企业进行跟踪帮扶,针对企业品牌创建所需要的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协助企业做好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为后期企业申报质量奖、好品山东、“泰山品质”认证、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山东知名品牌、山东优质品牌等各项荣誉,打好基础。2023年组织我县6家企业积极参加2023年“好品山东”遴选,目前已完成前期申报材料提交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第九届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在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是紧扣乡村振兴抓办理。杜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回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立足农业大县定位,发挥30万兰陵人在外务工经商优势,吸引在外人才回乡创业,带动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向县内集聚。以52个驻外流动党员党组织为依托,设立驻外人才联络站,推动和引导在外能人回乡创新创业。在创业贷款贴息、设施农业发展等11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配套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服务,瞄准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开展各类“双招双引”专题推介活动,对接引进200多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兰陵籍大学生和高层次人才。三是紧扣民生需求抓办理。围绕张玉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养老配套设施的相关建议”。县民政局针对提案提出的加强社区养老配套设施,立足当前我县老年人数量急剧增加问题,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乡镇综合养老中心等设施布局。计划12月底前完成20处村级“暖心食堂”建设,年内改造完成7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目标任务。规范和继续推进比较成熟的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服务,对交付使用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委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连锁化、规模化运营,因地制宜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四)主动作为,用心办理。一是勤沟通。坚持以代表委员满意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要求,办理前主动了解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办理后走访征询办理意见,努力实现“提”与“办”的良性互动,让代表委员真正满意。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沟通,邀请代表委员指导办理方向、参与办理过程、审核办理结果,将代表意见贯穿办理全过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开门办理,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谈,讲透政策依据,诚恳听取办理意见,共商解困办法,积极争取代表理解。二是多协调。今年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提案共计5件,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如胡高升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县住建局与县城发集团共同办理,两个部门沟通协调,规划设计城区站点16个,由县城发集团负责施工,科学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真落实。承办单位主动上门沟通,联合开展调研座谈,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如苍山街道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在吴坦河(206国道—北二环路)两岸建设健康步道路的建议”,县教体局主动上门拜访提出建议的领衔人大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现场就加大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方案进行研讨。
三、问题不足
(一)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谋划不到位,研究不够深入,具体工作衔接不紧密,答复过程中空话、套话过多,对不能办理的原因解释不清楚,影响办理质量。
(二)部门合力尚未形成。需要跨部门综合办理的建议提案,个别部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部门之间配合不密切,未形成办理合力,承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联系沟通不够深入。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不够积极主动,对代表、委员的意见了解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办理成效不明显。
四、建议措施
(一)提高重视程度。继续发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督促各承办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工作当成政治任务来抓,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加强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办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并着力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大落实力度。对代表、委员多次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统计,认真分析研究原因,扎实落实工作措施。对正在落实或已列入计划的建议、提案要加大落实力度,尽快按计划完成;因客观因素或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认真作好政策解释工作。对一些前瞻性强、涉及面广的建议提案,全面认真的分析研究,在答复意见中,及时充实相关前沿知识,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强化协同配合。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落实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自责任,主办单位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办单位积极搞好配合,就建议提案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要共同商议,必要时要进行联合现场办公。把办理工作重心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尤其对近年来连续提出的问题,更要重点关注、重点解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和后续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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