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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6/2023-00016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2023-12-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12.26)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12.26)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日期
1罚款;其他-退还;其他-拆除1.责令你退还违法占用的272.1平方米土地;
2.责令你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的0.2平方米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你违法占用0.2平方米其他非耕地的农用地的行为处25元/平方米的罚款,计5元;对你违法占用271.9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15元/平方米的罚款,计4078.5元;合计罚款:4083.5元(人民币大写:肆仟零捌拾叁元伍角整)
[2023]第NQ007号周脉前行政处罚周脉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21年2月份占用兰陵县南桥镇宋疃村土地建设厂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5
2罚款1.责令限期改正;
2.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人民币904035.65元)5%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45201.78元(大写:肆万伍仟贰佰零壹元柒角捌分整)
[2023]第NQ008号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南桥库区于2010年6月至2010年10月,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兰陵县南桥镇驻地规划区内建设办公楼和4号仓库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临沂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十五条的基准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5
3其他-退还土地;罚款1.责令其退还违法占用的171平方米土地;
2.对其违法占用面积为171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2565元;共计罚款人民币2565元(大写:贰仟伍佰陆拾伍元整)。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KK011号李长江行政处罚李长江于2004年年底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南坡村土地建设平房用于出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项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19
4其他-退还土地;罚款1、责令兰陵县庄坞镇村房杨庄村民曹会荣、退还违法占用的1406平方米建设用地(合2.11亩)土地;
2、对兰陵县庄坞镇村房杨庄村民曹会荣在2020年3月违法占用面积为642平方米建设用地硬化地面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9630元,对2023年7月违法占用面积为764平方米建设用地建设厂办公室及硬化地面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7640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86030(大写:捌万陆仟零叁拾元整)。
2023第ZW036号曹会荣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第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1
5其他-退还土地;其他-拆除;罚款1、责令兰陵县庄坞镇马湾村村民崔霞退还违法占用的1150平方米(合1.73亩)土地。
2、责令兰陵县庄坞镇马湾村村民崔霞限期十五日之内拆除在违法占用155平方米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兰陵县庄坞镇马湾村崔霞违法占用的面积为99 5平方米建设用地建设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14925元,对违法占用155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3875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8800元(大写: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2023第ZW037号崔霞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1
6罚款在新华路南侧东强家电附近售蔬菜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罚款100元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C1080号宁玉红行政处罚宁玉红未经批准,在新华路南侧东强家电附近售蔬菜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例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18
7其他-退还土地;其他-拆除;罚款1.退还土地814平方米;2.拆除814平方米;3.罚款319075元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CW006号徐玉民行政处罚徐玉民、李彦芳未经批准,在车辋镇沐庄村建设钢结构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2
8其他-退还土地;其他-拆除;罚款1.退还土地814平方米;2.拆除814平方米;3.罚款319075元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CW006号李彦芳行政处罚徐玉民、李彦芳未经批准,在车辋镇沐庄村建设钢结构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2
9其他-退还土地;其他-拆除;罚款1.退还土地190平方米;2.拆除190平方米;3.罚款139000元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CW012号邵波行政处罚邵波未经批准,在车辋镇乔庄村建设餐饮娱乐中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6
10其他-退还土地;罚款1.退还土地146平方米2.罚款14600元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CW011号宋家峰行政处罚宋家峰未经批准,在车辋镇乔庄村建设钢结构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12/26
11罚款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兰陵综执罚决字[2020]第LC009号董高明行政处罚董高明于2019年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鲁城镇归雁创业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为的违法程度属于《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规定的严重情形,应予处罚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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