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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1/2024-0007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4年生态环境局一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2024年生态环境局一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兰陵县生态环境局1季度行政处罚3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0件、行政给付0件、行政奖励0件、行政检查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裁决0件。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决定履行情况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日期
1罚款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自觉履行临环(兰陵)罚字【2023】59号兰陵县泰胜加油站行政处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适用《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鲁环发〔2022〕13号)(三)大气污染防治类(18)、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4.1.18
2罚款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自觉履行临环(兰陵)罚字【2024】1号山东可爱可纸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油墨调制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鲁环发〔2022〕13号)(三)大气污染防治类(15)、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4.3.12
3罚款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自觉履行临环(兰陵)罚字【2024】2号山东利洋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废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适用《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鲁环发〔2022〕13号)(四)水污染防治类,序号8、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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