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一)工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投资主体要有较强的实力,项目立项手续完成,选址确定且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要求,2023年上半年能够开工建设,全年可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
二、申报流程
各提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重点项目筛选提报工作,并按时报送附件材料。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版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县发改局(附件电子版及手续扫描件一并报送)。
三、申报材料清单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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