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落实,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精准、依法、科学治污为手段,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督导、狠抓落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努力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到底。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兰陵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运行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推行协调督办机制、专班推进机制、精细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和帮扶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整合原大气办、水域办等机构设立县环境突出问题督察整治办公室,充实人员,壮大力量,加强了对责任部门、乡镇的协调、帮扶和督导。上半年共发布督办通知19份,制作兰陵首发问政视频6期,约谈提醒4次。同时,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擂台赛,定期进行考核,有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治理工作开展。
(二)部门联动协作,坚持专班推进。住建、执法、交通、经信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实现多部门、多方向、多措施的管控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扬尘油烟污染治理、散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整治、“散乱污”取缔、矿山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和信访案件查处等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上半年,共检查餐饮单位7200余家次、散煤网点30家、工业企业2500余家次、城区建筑工地42处,立案处罚企业15家,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164起,处理环境信访2100余件,有力震慑了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城区巡查频次,两个巡查专班昼夜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城区无突发重大污染事件。
(三)科学研判分析,加强督导帮扶。根据每月前20天后进乡镇情况,相继对尚岩镇、向城镇、鲁城镇、新兴镇、兰陵镇、矿坑镇、芦柞镇等乡镇开展重点帮扶,指导乡镇加强管理,扭转被动局面。4月23日,针对新兴镇、兰陵镇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分管副县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醒谈话会,要求两个乡镇采取果断措施,避免落入全市115个乡镇空气质量综合考核排名后5名。5月22日,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及量化问责暂行办法》,分管副县长带队对向城镇、新兴镇4月份空气质量考核受罚进行现场问政,督促两个乡镇坚决落实各项精细化管理措施。同时在监测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空气质量数据预警工作,为各乡镇针对性采取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提升。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要求,准确把握目标定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提升空气质量。针对上级督查发现交办的问题,及时进行“双向交办”,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回复,加快推动治理力度。上半年,我县共接到省市督查交办问题16件,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县督察整治办定期对各部门、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现场办公解决,督促整改落实。上半年,共向部门、乡镇交办问题19件,全部完成整改。
通过多管齐下、严格监管,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6月份全县综合指数为4.89,同比改善24.2%,各乡镇综合指数均同比改善。全市县区考核方面,3月份排名第2,受奖100万元;6月份排名第1,受奖100万元。一季度,获得市生态补偿金316万元。全市镇街考核方面,4月份,神山镇获奖30万元;5月份,神山镇获奖30万元,南桥镇、庄坞镇和苍山街道各获奖20万元;6月份,神山镇获奖30万元,卞庄街道获奖2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乡镇有效治理工作常态化尚未实现。个别乡镇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有所放松,攻坚氛围不浓、治理措施力度不大,存有应付思想,没有坚持常抓不懈,没有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机制作用,没有全面落实各项精细化管理措施,工作中存在打折扣的现象。以至于向城镇、新兴镇在4月份全市考核中分别被罚20万元。
(二)部门间沟通、配合不够顺畅。有些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仍然不够重视,没有真正树立“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统一调度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个别单位配合意识不足,缺乏联勤联动,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存在出工不出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
(三)有些工作专班工作主动性不强。有些工作专班贯彻执行力度不够,片面依靠政府领导、环保牵头,对于突出的环境问题主动性不强,整改进度缓慢,有的专班只报检查数量不报处理结果,工作标准降低,治理力度减弱,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待加强。
三、下步努力方向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目标要求高。下步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坚决完成PM2.5小于52μg/m3、优良天数大于207天的约束性指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坚持定期会商、定期研判,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统筹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提升。巩固提升常态化长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协调督办机制、专班推进机制、精细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和帮扶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落实落地,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各部门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任务治理。紧盯PM2.5、优良天数等约束性指标,突出治理重点,重点攻坚。强力减排VOCs缓解臭氧污染,提升优良天数。加快推进VOCs排放企业“一企一策”编制,限期完成整改提升。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力度,强化油品管控。精细整治扬尘油烟污染,持续推进PM2.5减排。完善施工扬尘在线监控网络,加强工业无组织扬尘排放管控,加大道路保洁和洒水频次,全面推进餐饮油烟防治第三方治理。严控散煤污染,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清洁取暖改造,扩大城区集中供暖范围。提高治理科技水平,精准治污。推广在线监控、用电量智能监控等远程监管技术手段,安装冒黑烟电子抓拍系统,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全覆盖。积极推广“庄坞经验”,实施重点区域净化、硬化、湿化、绿化,编制污染源地图,实现网格化监管。
(三)持续坚持专班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调度,保持县直部门七个专班治理力度只增不减,两个城区巡查专班排查力度只增不减,全力巩固提升已取得的成效。加强部门联勤联动。制定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方案,督促乡镇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该沟通协调的搞好协调、该上报的及时上报、该联合执法的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合力、管出成效,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任务。
(四)强化问题督查整改。以严督实导、明察暗访为突破口,坚持督察整治办督导调度、各专班落实推进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督办,对推进力度不够、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完成整治任务以及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实行“零容忍”,严厉问政问责。同时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名,年终将综合成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