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迎宾路西段南侧新时代大厦一楼(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子邮件邮箱:sdcskfq@126.com
联系电话:0539-597301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山东金檀林纸业有限公司 | 山东金檀林纸业有限公司备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大宗山路66号 | 临沂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金檀林纸业有限公司备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经济开发区大宗山路66号(山东金檀林纸业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库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一台18t/h备用生物质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生物质锅炉主要在蒸汽供应不足情况下使用,运行时间约为6个月、24h/天,即180天、4320h/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 | 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内PM2.5、PM10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兰陵县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逐年得到改善。本项目各有组织废气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处理措施,可以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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