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0045855-20/2024-0001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开发区
  •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2024-04-1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迎宾路西段南侧新时代大厦一楼(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子邮件邮箱:sdcskfq@126.com。

联系电话:0539-597301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兰陵东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兰陵东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纯石英砂、3000吨石英管项目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经济开发区西汶河路中段(高屯村东北720米)



临沂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兰陵东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纯石英砂、3000吨石英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经济开发区西汶河路中段(高屯村东北720米),利用山东洛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485m2,建筑面积5860m2。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主要建设高纯石英砂、石英管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主要以石英石毛料为原料,以盐酸、氢氟酸等为辅助材料,通过破碎、筛分、浸酸、色选、焙烧、水淬、细碎、酸化提纯、清洗、脱水、烘干、磁选、氯化、冷却等工序生产高纯石英砂;以高纯石英砂(自产)等为原料,通过熔融、拉管、割管、脱羟等工序生产石英管。本项目预计投产日期为2024年9月,职工定员50人,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全年运营时间300天,7200小时。
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内PM2.5、PM10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兰陵县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逐年得到改善。本项目各有组织废气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处理措施,可以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2山东泰晟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晟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回收利用6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邓王山路168号山东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鉴于废旧锂电池回收的市场前景,山东泰晟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于兰陵县经济开发区邓王山路168号建设“山东泰晟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回收利用6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以下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66.8m2(40亩),总建筑面积41800m2,主要建设废旧电池资源化回收利用生产线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回收利用废旧锂电池6万吨的生产规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亿元,年利税4000万元。项目职工定员80人,年生产300天,7200h(24h/d)为减缓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体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建材堆放点应设篷盖措施,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场地的废油、废石灰、废水泥、施工垃圾等应及时清理,严禁抛入水体或随意遗弃。2、加强施工管理,杜绝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流入地表水环境造成油污染。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处理。6.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了尽量减小拟建项目建设施工排放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防治噪声污染: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和保养。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6.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为减少施工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管理:1、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入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送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