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城区会宝路东段南侧(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规划科)
电子邮件邮箱:llxzwzxglbgs@ly.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9-553029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临沂泰德信门业有限公司 | 年产3万套钢制医用门生产线扩建项目 | 矿坑镇单庄村东1000米处(临沂泰德信门业有限公司厂内) | 关于临沂泰德信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钢制医用门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设利用现有2#生产车间空闲处进行建设,新增1条年产3万套医用门生产线,主要包含雕刻机、激光机(雕刻)、组装机、刨槽机、喷漆房、烘干室、喷塑房、固化炉等设备。 | 项目雕刻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喷塑固化和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固化炉和组装机均采取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由管道收集后一起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未收集的粉尘及VOCs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建设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组装机更换废水、水帘喷漆更换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组装机更换废水收集后回用至厂区洒水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外运堆肥,不外排;水帘喷漆更换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理,不外排。设备运转噪声采取车间密闭、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拟建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焊渣、下脚料、其他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喷塑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喷漆漆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光触媒棉、废灯管、废过滤棉、水帘更换废水及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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