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城区会宝路东段南侧(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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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兰陵双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兰陵双能菌菇屋顶20MWp光伏电站项目 | 苍山街道尚庄村西180m |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系统:于现有光伏发电区东侧新增占地278026.67m2(417.04亩),设置光伏发电设施;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箱逆变一体机组成;包括60610块33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8台箱逆变一体机,主要用于发电,年平均发电量约为2600万kW·h/a。 |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光伏组件表面清洗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光伏组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2 | 兰陵双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兰陵双能棚顶60MWp光伏发电站项目 | 苍山街道尚庄村、上园村、压油沟村、夏庄村、吴庙子村 |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系统:于现有及同建项目已建成的光伏电站背面棚顶增设光伏组件,新增尚庄村、上园村、夏庄村、吴庙子村区块,建设棚顶;新增压油沟村用地,在压油沟景区停车场棚顶上方增设光伏组件。各区块均采用固定支架安装在棚顶的形式设置光伏组件,建设光伏发电区,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箱逆变一体机组成;包括90000块700瓦的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27台箱逆变一体机,主要用于发电,年平均发电量约为6883.92万kW·h/a。 | 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设置围挡等措施;燃油机械及车辆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运行期:光伏组件表面清洗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噪声:施工期: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运行期: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固废: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污泥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对施工开挖的土壤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层土回填表层;对于因取土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绿化方案恢复;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行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光伏组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3 | 临沂鑫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8000吨聚氨酯海绵与深加工项目 | 矿坑镇棠林村昶行石化南500米 | 山东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生产车间:1座1F,建筑面积为2250m2,主要用于布置8个8m3计量罐、20个0.2m3辅料储罐、1台发泡机,1台箱式模具、4台平泡切片机、4台竖切机、4台异型切割机、2台缝合机等。项目投产后可年产8000吨聚氨酯海绵。2#生产车间:1座1F,建筑面积为2250m2,主要用于成品包装。 | 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1)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废气。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处理效率90%)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VOCs、TDI、臭气浓度排放量分别为0.022t/a、0.0002t/a、--(无量纲),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TDI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2)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集气罩未收集的VOCs、颗粒物、臭气浓度等,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排放量分别为0.003t/a、0.024t/a、--(无量纲),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后,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限值标准。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4 | 兰陵县双子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铁制品循环化处理加工项目 | 新兴镇洪湖村东南550米处 | 山东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车间1座,1F,钢结构,建筑面积1050m2,分为原料区、成品区、生产区。生产区设置2个清洗池、8个浸泡池、4台水洗板机、4台压平机、4台调平机、4台造型机、8台冲床、4台剪切机等,用于铁皮生产,年产5000吨铁皮和5000吨各类铁制品。成品区设置1座危废间(4×4m)。 | 生物质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20m(DA00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包括投料粉尘和污水站废气,投料时在浸泡池上加盖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注意车间卫生及时清洁,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密闭,周围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浸泡池用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排污水回用于厂内地面降尘用水;清洗池废水、水洗废水经污水站(设计处理工艺为“中和池+均质+隔油池+絮凝池+沉淀”,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和厂区地面降尘用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各类固废收集暂存后分类处理。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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