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迎宾路西段南侧新时代大厦一楼(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子邮件邮箱:sdcskfq@126.com
联系电话:0539-597301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山东金檀林纸业有限公司 | 山东金檀林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特种纸改建项目 | 兰陵经济开发区大宗山路66号 | 山东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拟建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租赁厂房面积约 4000m2,总占地面积约为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将东厂区未建设的 2 条工艺编织纸在西厂区新租赁厂房内建设,并更改抄纸机型号及工艺参数,用于生产特种包装纸,设置两条生产线,以成品纸浆为主要原料,通过水力碎浆机、双盘磨、压力筛、纸机等设备加工后,生产包装纸,主要用于礼品、快递等包装使用,生产产能与未建设项目产能一致,仍为 14000t/a。3、拟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40 人,均不住宿,每班 8 小时,实行三班制,年工作 330 天。 | 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废气经炉内喷钙脱硫(SO2处理效率60%)+SNCR脱硝(NOx处理效率60%)+高温布袋除尘(效率99%)+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21t/a、0.804t/a、3.84t/a;排放浓度分别为2.8mg/m3、14.74mg/m3和70.39mg/m3;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标准要求,氨逃逸质量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综上,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可以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非正常工况下,通过立即停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总体上说,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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