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迎宾路西段南侧新时代大厦一楼(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子邮件邮箱:sdcskfq@126.com
联系电话:0539-597301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兰陵鲁东油脂有限公司 | 兰陵鲁东油脂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孤山东路北段西侧兰陵鲁东油脂有限公司现有厂内 | 山东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 年 3 月,企业投资建设“兰陵鲁东油脂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饲料项目”,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取得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3036 号)。企业并于 2021 年 10 月完成自主验收。 兰陵鲁东油脂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位于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孤山东路北段 西侧现有厂区内。该项目投资 60 万。项目原有厂区占地面积为 3400m2,建筑面积为 3400m2,拟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建筑面积。 | 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废气经炉内喷钙脱硫(SO2处理效率60%)+SNCR脱硝(NOx处理效率60%)+高温布袋除尘(效率99%)+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21t/a、0.804t/a、3.84t/a;排放浓度分别为2.8mg/m3、14.74mg/m3和70.39mg/m3;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标准要求,氨逃逸质量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可以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非正常工况下,通过立即停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总体上说,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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