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向社会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9--5530290
邮箱:llxzwzxglbgs@ly.shandong.cn
地址:兰陵县城区会宝路东段南侧(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批准决定
序号 |
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建设地点 |
文号 |
1 |
临沂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东部,西泇河支流与国道206交汇处向南约850m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3070号 |
2 |
山东春福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调味品及5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尚岩镇葛村西南150m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3071号 |
3 |
临沂鑫耀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水磨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芦柞镇芦柞二村与229省道交汇处东北20米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3072号 |
4 |
兰陵县凯旭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石英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庄坞镇涌泉前村村西南700米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3073号 |
5 |
临沂晟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432吨粘结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尚岩镇金玺泰循环经济工业园内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3074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