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向社会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邮箱:llxzwzxglbgs@ly.shandong.cn
地址: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东升路和会宝路交汇处西南角)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投资规划科
电话:0539--5530290
批准决定
序号 |
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建设地点 |
文号 |
1 |
兰陵县贵昌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神山镇东刘庄村西北偏北350m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3〕3016号 |
2 |
兰陵华龄汇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低碳能源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尚岩镇白水牛石后村南1100m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3〕3017号 |
3 |
临沂红阳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热力管道保温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矿坑镇矿坑村西北470米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3〕3018号 |
4 |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兰陵县岚曹高速至沂册路连接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苍山街道办事处西大埠村南,S229与X009平面交叉,路线向东北方向直至前大埠村北,兰陵县与罗庄区分界处,与罗庄区沂册路相接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3〕3019号 |
5 |
兰陵泉山医院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兰陵县城东二环路与206国道交汇处 |
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3〕3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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