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2/2025-0003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日期 2025-03-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生产经营明白纸
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生产经营明白纸

一、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证照齐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具有合法主体资质,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并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二是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主动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三是强化质量管控。食品生产者要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管理,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合格。食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和临近有效期的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风险防控,严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四是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具有合理的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五是严禁生产经营以有毒有害动植物、微生物为原料制作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二、积极处置投诉举报

一是主动向消费者公示维权电话,对合理投诉,要第一时间与消费者沟通,在确定产品存在问题后,及时采取退换货或合理赔偿等方式协商解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置工作。

二是对不合理诉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依规履行自身义务,做好与消费者的沟通解释。对超出合理界限的不当诉求,如遇到恐吓、威胁等行为,要固定好相关证据,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及时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情况。

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涉及各自经营业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定期开展培训。禁止哄抬物价、缺斤短两和虚假宣传,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兰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常见问题

一键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