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9年4月兰陵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兰陵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县自来水公司东苑水厂、西水厂采样监测。采样采取全过程质量控制,实验监测数据采用平行样控制。
(一)监测点位
县自来水公司东苑水厂、西水厂为地下水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的39项常规指标。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8年4月的饮用水监测数据中,县自来水公司西水厂除总硬度外,其它38个指标均能达到或优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总硬度浓度为491mg/L,超标0.09倍;自来水公司东苑水厂39个指标均能达到或优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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