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工种:兰陵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二、培训人员范围
纳入县住建局备案的建筑工程公司全体人员、乡村建设工匠队长、乡村建设工匠和村级信息安全员(信息安全员仅参加室内培训)。参训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砌筑工、抹墙工、木工(包含花沿、罗马柱安装工等)、钢筋工、钢结构工、门窗安装工、外墙喷砂工、架子工、防水保温工、厨房灶台砌筑工、瓷砖铺设工等施工人员,以及打桩机、挖掘机、吊车、铲车、搅拌机等各类参与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机械操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理论培训地点设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会议室,实操培训地点由乡镇(街道)确定。
四、培训方式内容
培训采取理论和实操相结合方式,由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施。培训内容包括:
1、观看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
2、解读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政策法规、新安全生产法;
3、学习乡村建设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专项技能;
4、演示讲解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搭设、砌筑抹灰操作方法及要点。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报名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培训动员,建立参训人员名单,务必确保从业人员应统尽统,不漏一人,并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县住建局206室(电子版发送至csczk@126.com)。
2、纪律要求
参训人员由乡镇(街道)负责统一组织,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禁无故缺席,参训乡镇(街道)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暂停施工。培训结束后,县住建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培训组织、纪律遵守、工匠参训等情况进行通报。
3、年检要求
已取得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的,需随身携带证书进行现场年检,学习学时不足、考试不合格的将不予年检。工匠队长以及新纳入的乡村建设工匠需携带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收集统计后交予培训工作人员。
4、其它要求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本乡镇(街道)培训的,经乡镇汇总报县住建局同意后,可由乡镇统一组织到其他乡镇参训,并做好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管理和安全工作,务必做到培训全覆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绍伟 13563907151 李文娟 13969999391
七、附件表格:
1、培训日程表
2、兰陵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报名表
3、兰陵县村级信息安全员培训报名表
4、兰陵县乡村建设工匠队长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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