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培训项目
就业重点群体培训
二、对象范围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高等院校在校生等各类劳动者。
三、政策申请条件
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四、政策申请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五、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地点: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6室(兰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二)咨询电话:0539-517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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