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服务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三、对象范围
在兰陵县按照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四、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五、办理流程
1、受理。初步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是否存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是否缴纳。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材料是否齐全。
2、审核。工作人员对照政策和规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1)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2)是否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3)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补贴申请材料。
3、补正材料。经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填报错误的,申请人可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申请人可以补正后再申请。
4、办结。对公示信息有无异议,制作申请报告报财政局核拨资金。
六、受理时限、地点及电话
(一)受理时限:本年度受理时间自10月8日至11月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6室(兰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三)咨询电话:1855396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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