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对象范围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
三、政策申请条件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四、政策申请材料
申请补贴时近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五、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地点: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8室(创业贷款管理科)。
(二)咨询电话:1855396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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