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创业补贴申领
适用范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设立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受理机构: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17室
办理条件: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申请补贴时近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办理流程:1、申请:领取申请表。2、受理: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将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3、审核: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核对信息,财政部门复核。4、公示: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5、支付: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18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咨询电话:0539-523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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