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政策对象:在兰陵县行政区划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文件依据:1、《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2、《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金山路东升路和金山路交汇处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3楼308室。
申请条件:在兰陵县行政区划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申请材料:1、《兰陵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原件2份);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1、受理:用人单位是否为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核实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享受情况、申报的金额是否准确。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准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明确告知不予受理。
2、审核:是否符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报条件,对申报补贴人员的社保缴费、工资发放以及补贴金额等是否准确进行核查,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办结:对公示信息无异议,形成申请报告报财政局核拨资金。录入系统,财政局拨付资金后由财务科拨付至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185539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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