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现就2024年度兰陵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兰陵县按照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并经本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兰陵县户籍高校毕业生。
※温馨提醒:请2024年度首次打算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贴者,务必缴纳社保费用之前到常住地或户籍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二、受理时限、地点及电话
(一)受理时限(为了缓解群众申请补贴过于集中的压力,经研究决定本年度分批次受理补贴申请)
1、第一批: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本年度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024年1月至9月份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受理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第二批: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2024年10月份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高校毕业生: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其他情况:在2024年10月31日当天,现场已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因当天缴费不能打印票据的补贴申请人员,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11月8日,受理结束后进行集中审核、查验公示、资金申报等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务必按时申报,以免影响补贴申请。
(二)受理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就业援助窗口(二楼206 室)
(三)咨询电话:18553960737
三、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
(二)申请者应在兰陵县参保,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了2024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就业类型界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主要人员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个体工商户人员。
新业态从业人员主要指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就业。不包括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四、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期限
1、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指: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2、已享受过单位吸纳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的,计算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限,应将已享受过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且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本人缴费的2/3”的规定和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待本年度受理完毕后,根据申报人数和资金支撑能力,综合研究确定补贴标准,并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五、申请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上述条件的,据实填写《兰陵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后,持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就业援助窗口办理(二楼206 室)。(《申报表》可从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受理查验。服务窗口审核材料、初步查询、比对已享受补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三)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汇总并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六、申报材料
(一)“4050”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或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卡号不清楚的在复印件上手写卡号、姓名和本人联系电话);
3、个人社保缴费凭证。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材料:
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工商银行卡)、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外,按类型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温馨提醒:个人通过税务系统缴费后,一般3—5个工作日可打印出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前来申报补贴。
七、责任追究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除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二年内不得申报就业扶持相关补贴。
附件1:兰陵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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