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2名播音主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人数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兰陵县融媒体中心1803室
3、报名程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期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兰陵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与报名表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标注姓名)。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不再退回。
4、其它说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或补全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数超过计划数50倍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办法另行通知。根据初试成绩按照1:5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进行录取。面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先命题演讲,后试镜测试的办法进行,命题演讲与试镜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根据命题演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比例确定试镜测试人员。进入试镜测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镜测试人员。进入试镜测试的人员,命题演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试镜测试结束后,按命题演讲成绩占40%、试镜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命题演讲成绩、试镜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试镜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试镜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命题演讲成绩、试镜测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命题演讲成绩、试镜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统一组织考察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的试镜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兰陵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0539-2177036。
监督电话:0539-5121719。
附件:1.2023年临沂市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计划
附件:2.临沂市兰陵县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临沂市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兰陵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6月29日
附件【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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