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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445733-1-02_Z/2016-060200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供水厂、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 发布日期 2016-06-0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6年上半年)
兰陵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6年上半年)

一、监测情况

2016年4月兰陵县环境监测站对兰陵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县自来水公司东苑水厂、西水厂采样监测。采样采取全过程质量控制,实验监测数据采用平行样控制。

(一)监测点位

县自来水公司东苑水厂、西水厂为地下水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规定的监测项目等23项(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类、氰化物、砷、汞、硒、六价铬、总硬度、铜、锌、铅、镉、铁、锰、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总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源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6年4月饮用水监测数据中,县自来水公司西水厂除总硬度超标外,其它22个项目均能达到或优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Ⅲ类水质标准,总硬度浓度为685mg/L,超标0.52倍。自来水公司东苑水23个项目均能达到或优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Ⅲ类水质标准。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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