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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大气环境科(对口承接市局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的相关业务)
联系方式 0539-7335217
负责人姓名 崔浩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兰陵县金山路中段环保局办公楼104室
机构职能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大气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承担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