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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jxj/2022-000017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工信局
  • 公开目录 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规划速递
  • 发布日期 2022-12-07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奖励
【“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奖励

政策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73号)

政策内容:围绕加快培育产值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领航型”企业、在链式经济发展中具备“链主”地位的头部企业、在制造业新型研发创新和两化融合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赋能”项目,推动企业生产换线、装备换芯、机器换人,全面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和智能制造能力,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每年从年度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当放宽)的技改项目中,评选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对项目实施企业进行奖励。

适用范围:在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领航型”企业、在链式经济发展中具备“链主”地位的头部企业、在制造业新型研发创新和两化融合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赋能”项目和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企业为临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取得备案或核准文件,并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库;

4.项目设备投资占总投资比重60%以上,且当年完成投资超过1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度放宽),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两化融合、节能环保等领域或同行业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中关于“绿色门槛”制度的有关规定;

6.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7.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要求、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以上、且亩均税收大于10万元/亩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或“零增地”技改项目,优先列入全市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

补助标准:对获得“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市工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二)企业申请。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县区工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三)审核评定。收到县区工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后,市级工信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审核确定。

(四)奖励下达。对审核确定的项目,在市工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安排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规划与技术改造科713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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