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源:《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2022-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
适用范围: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是指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由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建设的,具有沉浸性、交互性等特点的虚拟仿真体验场所。
申报条件:
(一)运营主体应为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在质量、安全、环保、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中,运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登记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财务状况良好。
(二)体验中心在山东省境内建设运营,运营主体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能为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功能区分合理,设计新颖。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5台(套),须具备承担30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环境的能力。
(四)入驻的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五)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应具有体验模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可通过服务专员讲解、现场演示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体验内容展示和传递,根据行业真实应用昌吉和操作习惯进行模拟体验。
补助标准:2022-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
申报流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考虑年度产业发展重点、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市场等因素,确定年度支持方向,下发通知,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信息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713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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