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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4〕8号)的通知:
(一)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3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45元。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1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69元。2.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能自理三挡,分别为每人每月847元、484元、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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