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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mzj/2023-000033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申报指南
  • 发布日期 2024-03-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3年城乡低保申报指南(简明问答)
2023年城乡低保申报指南(简明问答)

1、低保是否有名额限制?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办理低保?

低保无名额限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只要符合低保条件,都可以按程序办理。城乡低保金每月通过财政惠农“一本通”系统,实行社会化差额发放。

2、低保是按户保,还是按人保?什么情况下可以单独保障?

申请低保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且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

3、年老体弱是否就能办理低保?

年老体弱不是办理低保的条件。对于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根据子女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来综合评判子女的赡养能力。低保办理不搞一刀切,不以子女多少作为认定的标准,子女少,家庭经济状况好,具备赡养能力,父母也不能享受低保;相反,子女多,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不具备赡养能力,父母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享受低保。

4、什么情形,不能纳入低保范围?

(一)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申请:1.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拒绝从事生产劳动或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2.拒绝配合低保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3.故意隐瞒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4.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以及有高消费行为的;5.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6.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7.故意采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无经济来源或者家庭收入减少的;8.对明确不符合低保条件或已出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后再次提交低保申请的,暂缓受理其低保申请,暂缓期原则上为6个月(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除外)。

(二)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低保范围:1.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3倍或者家庭金融资产总额高于当地年低保标准10倍的;2.拥有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的;3.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或者申请低保之前1年内以及享受低保期间购买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商品房的;申请低保之前1年内或者享受低保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新建、翻盖、装修住房的;4.具有投资行为且人均投资数额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3倍的;5.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5、什么是低保备案制度?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是否不能享受低保?

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的,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6、低保是不是办上了就一直享受?

低保不是“终身制”。当低保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低保对象应及时报告乡镇(街道)。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可以减发或者暂时停发低保金,减发和停发的低保金不予补发;乡镇(街道)应当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低保对象拒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复核的,停发低保金;乡镇(街道)决定减发、停发低保金的,应当书面告知低保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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