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
二、办理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救助供养标准:
目前,兰陵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8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68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能自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为847元、484元、190元。
四、申请材料
(一)按规定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三)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四)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履行授权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相关手续等。
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公示、审批;
(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资金
六、办理时间、地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随时受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卞庄街道民政办公室0539-19105491905
苍山街道民政办公室0539-5291118
大仲村镇民政办公室0539-5401388
矿坑镇民政办公室0539-5411370
车辋镇民政办公室0539-5431108
下村乡民政办公室0539-5461106
鲁城镇民政办公室0539-5471138
尚岩镇民政办公室0539-5483118
向城镇民政办公室0539-5156075
新兴镇民政办公室0539-5370102
兰陵镇民政办公室0539-5581101
南桥镇民政办公室0539-5529288
芦柞镇民政办公室0539-2653126
长城镇民政办公室0539-5313001
庄坞镇民政办公室0539-5541199
磨山镇民政办公室0539-5391106
神山镇民政办公室0539-551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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