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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4/2025-00106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 2025-03-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5年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兰陵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抽查类别权责清单事项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检查依据
1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情况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检查;养老机构设施安全的检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的检查;养老机构预收费情况的检查养老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抽查、书面检查抽查比例为20%,每年1次县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
2殡葬服务单位的检查殡葬服务单位的检查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检查;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以及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违规收费行为;经营性公墓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批少建多”;是否存在建设超标准墓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公益性公墓是否不执行政府定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行为。殡葬服务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抽查、书面检查每年1次县级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殡仪馆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3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是否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抽查、书面检查每年1次县级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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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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