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1 | 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情况 |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检查;养老机构设施安全的检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的检查;养老机构预收费情况的检查 | 养老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抽查比例为20%,每年1次 | 县级民政部门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 |
2 | 殡葬服务单位的检查 | 殡葬服务单位的检查 |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检查;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 | 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以及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违规收费行为;经营性公墓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批少建多”;是否存在建设超标准墓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公益性公墓是否不执行政府定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行为。 | 殡葬服务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县级民政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殡仪馆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
3 |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 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是否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县级民政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二十四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