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事项类别 | 抽查时间 | 抽查主体 |
1 | 食盐专营工作检查 | 兰陵县内食盐定点企业批发企业 | 1、对食盐定点企业资质情况的检查;2、对流通渠道、销售范围是否符合许可经营范围要求的检查;3、对企业2年内经营记录(台账)情况的检查;4、对食盐储备情况的检查(社会责任储备)。 | 《食盐专营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 | 现场检查 |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1次。 | 一般检查事项 | 7-12月份 | 县工信局 |
2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 | 民爆销售企业 | 对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违法违规购买、销售、储藏行为的监督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 现场检查 |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 一般检查事项 | 5-12月份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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