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文件要求,我局将于与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对全县医保定点药店的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内容进行公示:
一、开展对医保定点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
二、本次兰陵县检查对象是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抽取产生的,分别是兰陵县济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连锁店、兰陵东方丽人医院。
三、检查内容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核算制度;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银行存款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留存销售日报。
四、检查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
兰陵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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