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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swj/2022-000007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商务局
  • 公开目录 监管部门随机抽查计划
  • 发布日期 2022-12-3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兰陵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20日至10月14日。

二、检查部门、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1。

三、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检查人员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并自动派发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各科室应于8月20日前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同时将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同级检查任务发起部门。

四、开展现场检查

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发起单位为组长单位。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坚决杜绝个别部门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

五、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拍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可不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但要匹配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并逐级反馈至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互联网+监管”系统。

六、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科室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安排检查时间,统筹部署抽查工作。检查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控。

(二)积极探索非现场检查。各科室要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大数据智能预警等“非现场监管”举措,能够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现的,可不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三)做好后续处理和结果运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检查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对口咨询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附件1:各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兰陵县商务局

                                              2022年8月13日

附件【附件1:各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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