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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jxj/2022-000015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工信局
  • 公开目录 监管部门随机抽查计划
  • 发布日期 2022-12-3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编制2022年度县工信局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工作安排

(一)安全生产检查时段

民爆领域监管科室要将日常安全检查与“春节”、“两会”、“国庆”等专项检查相结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检查频次

1.民爆企业按照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工作。

2.县工信局民爆器材管理科对民爆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县工信局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节点,聘请专家问诊。

(三)安全生产检查方式

1.全面监督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或其他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一)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企业新建及改造升级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执行;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工房是否达到《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要求;销售企业是否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2—2018)实施;其他民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市工信局《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工信厅《山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上级安排的其他专项检查。

(三)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生产设备设施、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

(四)企业“四超”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产、超量、超时、超员生产销售行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是否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爆物品。

五、工作要求

(一)民爆器材管理科要根据实际,按照安全检查计划,细化检查内容,根据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二)民爆器材管理科要督促企业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一般性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三)民爆器材管理科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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