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食品类别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
本次抽检的检验项目包括:百菌清,灭线磷,腐霉利,甲基硫环磷,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硫环磷,甲霜灵和精甲霜灵,二嗪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甲氰菊酯,联苯菊酯,久效磷,肟菌酯,氧乐果,甲基对硫磷,联苯肼酯,镉(以Cd计),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敌敌畏,杀扑磷,甲胺磷,毒死蜱,二甲戊灵,苯醚甲环唑,马拉硫磷,敌百虫,铅(以Pb计),倍硫磷,水胺硫磷,杀螟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乙酰甲胺磷,克百威,灭蝇胺,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氧氟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西林代谢物(Sx10M),克伦特罗,呋喃妥因代谢物(AHD),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唑酮代谢物(AOZ),莱克多巴胺,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含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二氧化硫残留量,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 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阿维菌素,啶虫脒,,吡唑醚菌酯,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五氯酚酸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苏丹红Ⅱ,苏丹红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游离性余氯,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铅(以Pb计),酸价(KOH),金黄色葡萄球菌(三级采样),蛋白质,沙门氏菌(三级采样)等。
本次抽检的检测标准包括: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公告[2015年第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1月29日发布了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整顿办函[2011]1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
本次抽检共1285批次,其中检验结果合格的批次数共1234批,合格率为96.0%。
附件【(第五期)兰陵市场公告字【2019】5号 十月十一月兰陵县抽检874批合格公示表-鲁健检测.xls】
附件【(第五期)兰陵市场公告字【2019】5号 十月十一月兰陵县抽检48批不合格公示表-鲁健检测.xls】
附件【(第五期)兰陵市场公告字【2019】5号 十月份兰陵县抽检363批公示表-中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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