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陵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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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单位 |
标准 |
收费文件依据 |
备注 |
一 |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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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鲁价费发[2015]81号 |
无财政拨款的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相应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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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省实验示范类保教费 |
每生每月 |
市内五区380元、县区310元 |
省十佳可上浮最高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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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市级一类保教费 |
每生每月 |
市内五区320元、县区260元 |
市十佳可上浮最高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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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市级二类保教费 |
每生每月 |
市内五区260元、县区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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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市级三类保教费 |
每生每月 |
市内五区200元、县区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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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托班(0-3岁) |
每生每月 |
可在全日制基础上上浮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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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半日制 |
每生每月 |
按全日制标准的60%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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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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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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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通高中学费 |
每生每学期 |
省重点(含省规范化)800元,城市高中500元,农村高中300元 |
鲁政办发[2000] 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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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
报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批 |
鲁价费发[2015]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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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住宿费 |
每生每学期 |
城市普通宿舍70元,农村普通宿舍50元,公寓标准另行报批 |
鲁政办发[2000] 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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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鲁政办发[2000]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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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职业高中 |
每生每学期 |
鲁政办发[2000]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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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 |
每生每学年 |
普通宿舍最高500元,公寓A类600元、B类800元、C类1000元、D类1200元 |
鲁价费发[2011]64号 |
B类(含)以下学生公寓房间数不得少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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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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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学校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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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普通本专科学费 |
鲁政办发[2000]68号,鲁价费发[2006]72号,鲁价费发[2013]136号,鲁价费发[2016]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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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史类 |
每生每学年 |
4000 |
鲁价费发[2016]89号 |
包括文学类、外语类、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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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理工农类 |
每生每学年 |
4500 |
鲁价费发[2016]89号 |
包括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农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中的体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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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医学类 |
每生每学年 |
5400 |
鲁价费发[2016]89号 |
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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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艺术类 |
每生每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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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艺术院校 |
每生每学年 |
美术学、设计学、音乐表演、导演类8000元,管理、理论类6000元 |
鲁价费发[2016]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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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艺术院校 |
每生每学年 |
8000元 |
鲁政办发[2000]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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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体育院校体育专业 |
每生每学年 |
4800元 |
鲁政办发[2000]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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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高职学费 |
每生每学年 |
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艺术专业7000元 |
鲁政办发[2000]68号,鲁价费发[2001]219号,鲁价费发[2013]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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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校企业合作办学 |
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
鲁价费发[2015]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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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 |
教外来[199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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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科类专业 |
每生每学年 |
本科大学生14000-26000元 |
专科生和普通进修生比照本科生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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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理工类 |
每生每学年 |
比照文科类上浮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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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医学、艺术、体育类 |
每生每学年 |
比照文科类上浮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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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年一贯制”学生收费 |
见文件 |
鲁价费发[2001]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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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究生学费 |
鲁价费发[2016]86号 |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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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
每生每学年 |
硕士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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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 |
每生每学年 |
省属高校硕士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211”、“985”工程建设高校硕士、博士不超过16000元 |
MBA、MEM、MPA、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合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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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等学校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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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普通宿舍 |
每生每学年 |
500元 |
鲁价费发[201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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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大中专学生公寓 |
每生每学年 |
A类600元、B类800元、C类1000元、D类1200元 |
鲁价费发[2011]64号 |
1、B类(含)以下学生公寓房间数不得少于25%;2、达不到A类公寓条件的宿舍收费标准不超过5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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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自费来华留学生 |
教外来[199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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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双人间 |
每床位每天 |
最高32元人民币 |
不带单独卫生盥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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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单独住一间 |
按两个床位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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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增加房间设备和改善住宿条件 |
可适当提高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普通宿舍2.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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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
见文件 |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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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小学住宿费(城市) |
每生每学期 |
70元 |
鲁政办发[2000]69号,鲁教监字[200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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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 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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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照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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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外国人证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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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居留许可 |
每人 |
有效期不满1年的400元,有效期1年至3年内800元,有效期3年至5年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鲁财综〔2004〕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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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永久居留申请 |
每人 |
1500元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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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永久居留证 |
每证 |
核发300元,期满换发或补发30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600元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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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出入境证 |
每证 |
100元 |
公通字[1996]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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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旅行证(含延期) |
50元 |
公通字[1996]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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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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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私护照(含加页、合订、加注、延期) |
每本 |
160元,丢失补发160元,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元 |
[1993]价费字164号,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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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出入境通行证 |
每证 |
一次有效15元、二次有效50元、多次有效80元 |
鲁财综[2008]50号,[1993]价费字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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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80元/证,延期、加注20元/项次,内地居民因私赴港签注收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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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
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04]334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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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
每证 |
8元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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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电子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15元/证,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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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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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户口簿 |
每本 |
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的,每本10元;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的,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
鲁价费发[2006]231号,财综[2012]97号,鲁价费函〔2018〕6号 |
对居民新立户(包括分户另立户、迁入新立户)等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的,免征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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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户口迁移证件 |
每张 |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每张5元 |
鲁价费发[2006]231号,财综[2012]97号,鲁价费函〔20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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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鲁价费发[2005]161号,财综[2007]34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财税〔2018〕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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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居民身份证换领二代证 |
元/证 |
20元 |
首次申领自2018年4月1日起免除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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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 |
元/证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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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 |
元/证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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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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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号牌(含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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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每副 |
反光100元,不反光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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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 |
每面 |
反光50元,不反光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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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
每副 |
反光40元,不反光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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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每副 |
反光70元,不反光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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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号牌 |
每张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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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放大号 |
每车 |
机动车放大号60元,重新喷放大号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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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每个 |
1元(单独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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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号牌架 |
每只 |
铁质5元,铝合金每只10元(含安装费) |
自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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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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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每本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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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每证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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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驾驶证工本费 |
每证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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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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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
每证 |
10元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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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每证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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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国人签证费 |
见文件 |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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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加入、退出或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元 |
公通字[1996]89号,公通字[2000]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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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 |
每人每期 |
190元 |
鲁价费函[2016]94号 |
对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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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民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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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殡葬收费 |
临价费发〔2018〕14号,临政办发[2017]19号 |
自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除遗体接送、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及骨灰盒等殡葬服务费用,具体政策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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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人 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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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 |
鲁价涉发[1995]300号,鲁价费发[2004]56号,鲁财综[2007]111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费函[20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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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 |
每人 |
笔试每科40元,面试每场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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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
见文件 |
鲁价涉发[1995]3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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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
鲁价费发[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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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每人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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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每人 |
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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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每人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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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国土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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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土地复垦费 |
见文件 |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国土资发[2007]132号,临国土资发[2009]134号,鲁财综[2014]75号 |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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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土地闲置费 |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财综[2010]67号,鲁财综[2014]75号,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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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不动产登记费 |
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具体征收范围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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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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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
每件 |
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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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
每件 |
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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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不动产登记证工本费 |
每证 |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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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耕地开垦费 |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财综[2014]75号 |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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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基本农田 |
每亩 |
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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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一般耕地 |
每亩 |
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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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住房城乡 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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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城市污水处理费 |
每立方米 |
市区1.4元 |
临价格发[2015]137号 |
限事业单位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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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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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道路挖掘修复费 |
鲁建城字[2015]32号 |
政策性加收项目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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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次干路沥青路面 |
每平方米 |
5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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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支路与非机动车道 |
每平方米 |
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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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条(料)石路面 |
每平方米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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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彩色沥青路面 |
每平方米 |
5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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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水泥混凝土路面 |
每平方米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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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彩色方砖 |
每平方米 |
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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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人行步道方砖 |
每平方米 |
2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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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砂石路面 |
每平方米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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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城市道路占道费(施工占道) |
每平方米每昼夜 |
占人行道0.3元,占用车行道0.5元 |
鲁价涉发[1994]185号 |
交纳道路挖掘费的施工工程,不再交占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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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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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见文件 |
鲁价费发[2006]43号,鲁价费发[2007]82号,鲁交财[2017]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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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
鲁价综发[2016]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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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水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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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水土保持补偿费 |
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鲁价费发[2017]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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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渔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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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见文件 |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452号,鲁渔管字[1989]第5号,鲁价费发[2010]18号,鲁财综[2014]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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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卫生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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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预防接种服务费 |
每剂次 |
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以收取服务费和耗材费,总计收费标准为22元/剂次 |
鲁价格二发〔2017〕11号 |
接种单位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不得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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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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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鉴定费 |
每例 |
2500元(市级鉴定委员会鉴定) |
鲁价费函[2016]93号 |
根据国家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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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病诊断鉴定 |
财税[2016]4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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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每例 |
3500元 |
发改价格[2008]3295号,鲁价费发[2013]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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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社会抚养费 |
见文件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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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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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鲁价费发[2006]220号,临价费发[2007]108号,鲁财综[2014]75号,鲁价费发[2016]125号,临价费发[2016]134号, 鲁财综[2016]73号, |
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
||||
⑴6级以上 |
每平方米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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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6B级 |
每平方米 |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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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法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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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诉讼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鲁高法[2007]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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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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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财产案件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10万元部分按2.5%;10-20万部分按2%;20-50万部分按1.5%;50-100万部分按1%;100-200万部分按0.9%;200-500万部分按0.8%;500-1000万部分按0.7%;1000-2000万部分按0.6%;超过2000万部分按0.5% |
|||||
②离婚案件 |
每件 |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按50元收费,涉及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案件按300元收费,涉及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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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
每件 |
按500元交纳;涉及损害的,赔偿金额5万至10万元的,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按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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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非财产案件 |
每件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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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每件 |
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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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劳动争议案件 |
每件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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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行政案件 |
每件 |
商标、专利、海事100元,其他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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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管辖权异议案件 |
每件 |
异议不成立的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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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申请费 |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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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执行没有执行金额或价款的 |
每件 |
50-500元 |
根据案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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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执行有金额的 |
每件 |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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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申请保全 |
每件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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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
每件 |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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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
每件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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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
每件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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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破产案件 |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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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质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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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鲁财综[2009]85号,鲁价费发[2009]195号,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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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锅炉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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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压力容器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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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车载气瓶检验 |
每只 |
检验费180元、拆装费20元 |
临价费发[2017]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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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压力管道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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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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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安全阀校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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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电梯定期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电梯检验周期一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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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起重机械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
⑻客运索道定期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
⑼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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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
每辆 |
100元,载重大于等于5吨的加收50%,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倍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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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特种设备检测 |
见文件 |
鲁价费函[2017]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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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食品药品 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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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药品注册费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鲁价费函[2016]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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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申请注册费 |
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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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注册费 |
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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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急费 |
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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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鲁价费函[2016]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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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注册费 |
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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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注册费 |
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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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延续注册费 |
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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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急费 |
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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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仲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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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仲裁收费 |
国办发[1995]44号,鲁价费函[2004]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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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案件受理费 |
鲁价费发[2016]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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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00(含)元以下部分 |
每件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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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1000-50000元(含)部分 |
每件 |
争议金额的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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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50000-100000元(含)部分 |
每件 |
争议金额的3.5% |
||||
④100000-200000元(含)部分 |
每件 |
争议金额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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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200000-500000元(含)部分 |
每件 |
争议金额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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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500000-1000000元(含)部分 |
每件 |
争议金额的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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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1000000元以上部分 |
每件 |
争议金额的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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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案件处理费 |
见文件 |
国办发[1995]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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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各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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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考试考务费 |
详见附件《2018年临沂市考试考务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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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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