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顾名思义就是直接到达的资金。通常情况下是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资金下达被称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是在建立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避免了资金的层层审批,能够发挥资金效益,利企利民。
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地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推动,要求切实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把落实好直达机制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宣传解读,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审计署组织开展直达资金专项审计,采取数据分析和现场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地方整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立足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为直达机制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央直达资金主要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分配和使用:
一是支持地方落实“六保”任务。重点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按照这个原则,主要根据地方受疫情影响,还有财力状况、基层缺口来安排。
二是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地方在当好“过路财神”的同时,不当“甩手掌柜”。分配时除了考虑地方受疫情影响、财力状况、基层缺口等因素外,还与地方财力向基层倾斜的程度挂钩,鼓励地方财力下沉。
三是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资金在规定的范围内,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只要是用于“六稳”、“六保”方面的支出,基层可根据实际作出妥善安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直达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具体来说:
一是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当前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特殊困难。
二是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减免租金补贴等。各地可以在分配的额度内按照一定的比例预留机动资金,解决基层特殊困难的急需资金需求。
三是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减税降费,用于弥补地方减税降费后形成的新增财力缺口,统筹支持落实“六保”任务。
四是新增地方财政赤字部分,由市县基层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重点用在落实“六保”任务方面。
严格的监管机制是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的重要保障。为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直达市县基层,财政部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直达资金的监控系统,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做到资金流到哪里,监控就跟到哪里。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财政部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抗疫特别国债的资金用途、分配拨付、还本付息、预算编制等内容,以及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测算、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财政部还专门制定了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台账、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监督问责等要求,为加强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
二是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全程监控。财政部对新增财政资金建立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系统。一方面,对相关资金实行单独标识,资金监管贯穿到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的全环节,从源头到末端,“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账务清楚、流向明确。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建立预警机制,按照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设定预警条件,对地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及时进行提醒和通报,并限时整改,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同时,要求市县抓紧摸排需要帮扶的困难企业和人员名单,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到位、尽快发挥效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问责机制。财政部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截留挪用、弄虚作假、资金沉淀等风险苗头。同时,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公开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及时整改。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有力强化了对直达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对提高直达资金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行为,还要按规定收回相关资金,重新安排使用。
此外,财政部还与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有关资金科学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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