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月末,上级共下达我县直达资金138159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01708万元,省级直达资金36451万元)。共涉及14个中央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78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8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396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344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86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53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740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4791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0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84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85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16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27万元。
二、直达资金分配支付情况
我县收到直达资金后,确保第一时间分配到具体单位。截至2月末,中央直达资金支付13513万元。分项目支付情况如下: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付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4136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6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41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338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17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45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78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