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直达资金对我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及企业、改善民生,纾困和激发我县市场活力,尽快见到实效,发挥好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兰陵县财政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做好直达资金使用及监控管理工作,现将我县2023年度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上级共下达我县直达资金17340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36476万元,省级直达资金36930万元)。共涉及18个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5946万元、 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224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451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089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116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55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1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36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535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33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48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17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221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68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6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584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9779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8万元。
二、直达资金分配支付情况
我县收到直达资金后,确保第一时间分配到具体单位。截至目前,全县支付直达资金909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8754万元,支付率为6.4%。分项目支付情况如下:就业补助资金58.94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262.32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70.7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1.23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93.7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527.13万元。
兰陵县财政局国库科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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