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上级共下达我县直达资金187582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50545万元,省级直达资金37037万元)。共涉及23个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5946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224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45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089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116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67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1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36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535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33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48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17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221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6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6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58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977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60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083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2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1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8万元。
二、直达资金分配支付情况
我县收到直达资金后,确保第一时间分配到具体单位。截至目前,全县支付直达资金53097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51639万元,支付率为32.6%。分项目支付情况如下:就业补助资金34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9557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0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854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66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71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7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566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0.29元。
兰陵县财政局国库科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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