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营造公正、便捷、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效率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