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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兰陵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一、二级170元/人/月,三、四级146元/人/月);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兰陵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一级152元/人/月,二级135元/人/月)。
持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本乡镇(街道)民政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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