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申请条件:凡具有兰陵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按程序申请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诚信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地点:到所属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办理。
(4)办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拟审批公示、乡镇(街道)审批、资金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