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县物业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建立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

2.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加强物业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能,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社区主体作用。

3.依规管理,因地制宜。坚持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有序运作,根据城乡物业项目类型,坚持分类实施、市场运作、稳步推进。

4.业主参与,共建共享。强化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作用,明确权利和义务,引导业主共建宜居小区、共享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