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市场监管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市场的日常监管,通过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物业管理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
县住房保障中心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物业管理考核的-办法和细则,指导乡镇、街道对物业管理市场实施严格的监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严重违规、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企业,在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责予以行政处罚后,县住房保障中心将该企业不良信息及时通报给金融、税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根据企业的违法违规情节,分别再予以降低信用等级、提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列入信用黑名单、禁止参加我县新建开发项目和物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等惩处措施;通过严格监督管理,促进我县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