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查实监管对象底数、重大风险分布,补齐失查漏管、责任悬空等工作短板,切实提高履责效能。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深入查摆在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5月-10月)。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深入分析重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深层次矛盾原因,从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五个方面,逐项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到位;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5月-12月)。督导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展,按照《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兰陵交字〔2022〕12号)进行分组安排。各督导组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谈话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既要督查共性整治任务,也要督查重点领域整治情况;既要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又要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督导。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