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流转双方签订正规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期限、流转价格、土地用途等;

2.土地经营方(受让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颁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②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证明和土地流转合同;③按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

3.土地所有权单位(发包方)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4.乡镇财经服务中心对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资格、出让程序、受让期限、受让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5.各乡镇对受让方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材料复审后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6.受让方持乡镇复审通过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登记;

7.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到实地开展复核,符合规定的,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8.申请材料整理归档。